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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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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博士班學生可否重選碩士階段已修習之課程?
  博士班學生重選碩士階段已修習之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審查畢業資格時請檢附碩士班成績單)
   
2. 博士班學生於碩士班時所修資格考科目不足抵免,於博士班時可否重修?
  若碩士班時已修過資格考各類課程,但未能通過抵免者,可於博士班時再選修一次(但不計入本所畢業學分)
   
3. 博士班學生必修為化學類選2門、物理類選2門、分析鑑定及其他類選1門,但若於碩士班已修過而無法依規定選足2門或1門,該如何處理?
  若碩班已修過上述必修課程,因不得修重複科目,得經指導教授與所長認可後(寫學生報告書),得改修本校其他研究所(含本所)M字頭以上選修課程,並非一定要化學類選2門、物理類選2門、分析鑑定及其他類選1門。
   
4. 高分子選修課程太少,可否不要限制修非本所課程僅為6學分?
  選修課程含括高分子所、化工、材料、醫工所等高分子相關課程,詳見課程清單
   
5. 通過資格考方式有哪些?
  達到資格考的要求,有兩條路徑:
(1) 修課抵免。若碩士班已修過,但未能通過抵免者,可於博班時再選修一次達到符合百分比的標準(但不計入博士班畢業學分)。
(2) 參加資格考的筆試。
   
6. 博士班選修課程規定,是否可承認修U字頭課程 ?
  博士班學生若有需求可選修U字頭課程,但須填寫學生報告書經指導老授及所長簽名同意後,送回所辦,始同意計算其為畢業學分。
   
7. 博士班可否修高分子實驗,並列入畢業學分?
  若博士生欲修習此科目需填寫學生報告書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送回所辦,始同意計算其為畢業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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