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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博士班學生可否重選碩士階段已修習之課程? |
博士班學生重選碩士階段已修習之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審查畢業資格時請檢附碩士班成績單) | |
2. | 博士班學生於碩士班時所修資格考科目不足抵免,於博士班時可否重修? |
若碩士班時已修過資格考各類課程,但未能通過抵免者,可於博士班時再選修一次(但不計入本所畢業學分) | |
3. | 博士班學生必修為化學類選2門、物理類選2門、分析鑑定及其他類選1門,但若於碩士班已修過而無法依規定選足2門或1門,該如何處理? |
若碩班已修過上述必修課程,因不得修重複科目,得經指導教授與所長認可後(寫學生報告書),得改修本校其他研究所(含本所)M字頭以上選修課程,並非一定要化學類選2門、物理類選2門、分析鑑定及其他類選1門。 | |
4. | 高分子選修課程太少,可否不要限制修非本所課程僅為6學分? |
選修課程含括高分子所、化工、材料、醫工所等高分子相關課程,詳見課程清單。 | |
5. | 通過資格考方式有哪些? |
達到資格考的要求,有兩條路徑: (1) 修課抵免。若碩士班已修過,但未能通過抵免者,可於博班時再選修一次達到符合百分比的標準(但不計入博士班畢業學分)。 (2) 參加資格考的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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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博士班選修課程規定,是否可承認修U字頭課程 ? |
博士班學生若有需求可選修U字頭課程,但須填寫學生報告書經指導老授及所長簽名同意後,送回所辦,始同意計算其為畢業學分。 | |
7. | 博士班可否修高分子實驗,並列入畢業學分? |
若博士生欲修習此科目需填寫學生報告書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送回所辦,始同意計算其為畢業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