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中山科學研究院延攬優秀學生獎助金招生說明會
歡迎有興趣的同學前來聆聽說明會
招生單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材料暨光電研究所 複材電能組
招生專長:熱防護材料開發,培養具備耐高溫樹脂製備與改質能力之人才。複合材料、高分子與樹脂合成、樹脂配方研究等相關均可。
報名資格:台灣大學 不限科系
奬助對象:台灣大學之博士班日間部一般生。
獎助金額:一、博士生每月發給新台幣30,000元。
二、獎助期間(包含寒、暑假期間):自獲獎助資格日起,至取得畢業證書日止,不足一個月之畸零日數,仍以一個月計。
報名:自106年7月1日(星期六)至106年10月31日(星期二)止,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官網【菁英招募網頁/加入我們】申請(網址:http://www.ncsist.org.tw),於報名期限內上傳應繳資料至報名系統,恕不接受現場報名甄試,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口試。
報名應繳資料:
(一)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獎助金申請表(一)-(四)1份;自傳(中文直式橫書、電腦打字、限一頁);碩士或博士論文論文題目、摘要、研究領域(如尚未完成碩、博士論文者,則先提供論文之題目),如有相關研究著作、國內外期刊發表等資料請檢附中文或英文摘要各1份。(如附件1)
(二)符合甄選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自大學一年級起在校期間之每學期成績單。
1、博二生需檢附自大學一年級起在校期間之每學期成績單或歷年成績單。
2、博一新生需檢附博士錄取證明及自大學一年級起在校期間之每學期成績單或歷年成績單。(成績單上必須由校方註明班上總人數排名,如因校方之因素無法註明者,不在此限)。
(四)指導教授推薦函一份。(如附件2)
(五)近2年多益成績650分以上或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通過(含)以上或通過同等語文能力測驗證明或第二外國語文檢定合格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六)在學期間曾發表之文獻、專利,或參加國際及全國性比賽之資料。(無則免附)
(七)其他各類優秀事蹟影本(期刊投稿、專題研究、證照、得獎紀錄等)。(無則免附)
(八)凡所繳交之證件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者,一律註銷錄取資格。
上述資料請以A4紙張大小呈現,並依序掃描註明分項檔名逐一上傳。參加甄選人員經用人單位書面審查合格者,將以電話、E-mail及書面通知參加口試,審查不符者,不予通知。
研發替代役履約期間之義務:
1.獎助生除免役或依法因家庭因素經核定服補充兵或一般替代役者外,取得碩士畢業證書後應服本院之研發替代役。
2.獎助生服本院研發替代役履約期間,得以服役一日折算服務年限半日。
3.如本院當年度無研發替代役員額可供申請,獎助生可改服其他替代役或義務役,如係改服其他公司之研發替代役,需經本院書面同意。
4.研發替代役制度配合國防部募兵制度推行終止後,本項規定即停止適用。
在職履約期間之義務:
1.凡領取本獎助金(不論領取次數多寡)者,應於取得畢業證書或役畢後二週內,主動以email或書面通知本院人力資源處,以利安排後續面談事宜。
2.本院得依本院整體發展方向及任務需求,參酌獎助生專長與意願進行任職單位分發,獎助生應接受分發結果。
3.獎助生經聘用後,應依指定報到日至本院報到後連續服務一定年限(以下稱「服務年限」),並依獎助生合約(服務契約)內容履約,獎助生服務年限依實際受領獎助金月數之一倍計算。
獎助生對於所接觸或知悉本院之內部機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